一、考生须持报名注册时的有效“身份证件”、“专业考试准考证”、《四川音乐学院2020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监测记录表》、“防疫健康信息码”、7天内“核酸检测报告”,于专业考试前一天(各类专业时间要求见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上的须知)到考点大门外的考生防疫材料检验处接受检验,经检验合格后在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加盖“防疫材料已检验”专用章。
二、考生于考前60分钟在考点入场通道排队,须佩戴口罩,依次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、专业考试准考证(加盖有“防疫材料已检验”)、使用手机展示健康码,并进行体温测量后有序进入考点,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再进入考室(或候考区)。上述任意一项不合要求者均不得进入考点,不得参加本次专业考试。
三、考生在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,在检查过程中如有安检设备报警,要自觉向监考员解释,出示相关金属物品,一般禁带物品须存放在考场内指定的“非考试物品暂放处”。因身体原因,不能进行安全检查的考生(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),须有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。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,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经安检合格后,考生才能进入考场对号入座,将《身份证》和《专业准考证》放在考桌右上角的座位号旁,坐待监考员检查,同时须在笔试科目《签到表》上签名。除黑色墨水钢笔(或签字笔)、2B铅笔、橡皮擦、削笔刀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〔如书包、文具盒、各种“垫板”、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涂改液、修正带、通讯工具等物品),手表等计时器也不得带入考场。开考和终考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。
四、笔试科目开考十五分钟后,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。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(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有关要求详见考生须知)。考生耽误的时间,不得要求延长。
五、考生在得到试卷(含答题卷、答题卡,下同)后,首先核对试卷是否是当堂考试科目,清点试卷的张数、页码,检查试卷有无字迹不清或试卷有无破损。无误后,将自己的姓名、考号等准确、工整地填写在试卷(答题卡)规定的栏内,不得在试卷规定的栏外(包括答题过程中)填写自己的名字、考号或作记号。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,才能作答。
六、答题卷(答题卡)上文字部分考生只能用黑色墨水钢笔(或签字笔)书写(答题卡的填涂部分使用2B铅笔),字迹要清楚,答案必须写(涂)在试卷规定的地方[《中外音乐常识》科目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直接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卷(卡)上,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无效,责任自负]。考生在试卷(答题卡)上严禁使用涂改液。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,不准在答题卷(卡)上做任何标记。
七、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,但在不涉及试题内容,如遇试题字迹模糊、试卷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等可举手,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。考试过程中,原则上不得上厕所,若确需上厕所,应举手示意,经监考员同意,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。生病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应举手示意,经监考员同意后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临时医务室,经简易治疗能坚持本堂考试的,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,不能坚持考试的考生不再返回考场。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。未经监考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。
八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不准喧哗,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、答题卡。
九、考试终了信号一响,考生应立即停笔,将答题卷(卡)整理好,放在桌上,坐待监考员收卷,经监考员逐一检查后才能退出考场。不准将试卷、答题卷或答题卡带出考场,否则将作违纪处理。交卷后,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、谈论或高声喧哗。
十、疫情防控按《四川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省外本科招生考试防疫须知》和《专业考试准考证》上的须知等有关要求执行。
十一、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具有录音、照相、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(如手机、MP3、MP4、录音机、相机等)带入考场,一经发现,无论是否使用,均作为违纪处理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《考场规则》,违者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十二、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284条规定:“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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